1、什么是服从?
所谓服从是指个体在社会规范、团体压力和他人要求下,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观点和行为的现象。当一种要求以命令的形式出现时,个体会感到不同程度的压力。为了减缓这种压力,个体会采取服从行为。服从不同于从众,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,又有区别。服从和从众都是在社会或团体压力下进行的。对从众行为而言,个体虽然不是按自己的本意去做,却是自愿按其他人的要求去做的,它参照的是社会舆论;而服从是个体不愿意去做,却不得不去做,它执行的是团体的明文规定或权威人物的命令。一般来说,在服从中,一个人仅仅是按命令和规范行为,而并没有经历态度的改变。
2、不服从
服从的反面就是不服从。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服从经历,服从父母、服从老师、服从交通规则等。但团体压力不是万能的,当团体规范和权威影响超越常规、违反道德,或者是不符合个体需要时,个体会表现出不服从。布莱姆的研究表明,增大压力会引起一种反抗性现象,原因是人们倾向于自由行动,一旦这种自由受到威胁便采取反抗行为。不服从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或者表现为不同的层次。
①抗拒。表现为客观上拒不执行,并且提出书面或口头抗议,主观上情绪偏激,怀有对抗情绪。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。学校团体中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冲突,有时是教师提出的要求不被学生接受,学生表示抗拒。
②消极抵抗。团体中一些成员对团体规定或权威指示虽不愿意执行,但又不敢公开表示反对,只好表面顺着干或口头上拥护,实际上消极怠慢,不执行,仍然按自己想法做事。
③两面派行为。有些人服从团体规范和权威指示是被迫的,他们在团体其他成员在场、有人监督的情况下,能够维护团体规范、服从权威意志。但在没有监督控制的情况下,会取另外一种做法,不服从权威意志,表现出两面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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